【基本案情】
委托人通過網絡購買二手車(無法辦理過戶手續(xù)那種),托運回來以后在修理廠進行整備時發(fā)現有涉水現象,遂委托驗車幫對該車輛是否為“泡水車”進行司法技術鑒定。在取到證據以后遂對車商發(fā)起訴訟,年前得到法院公正裁決如下:
【以案普法】
①什么是抵押車?
抵押車指車輛的所有權人向銀行或者個人申請借款而用作抵押,并且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的車輛。
抵押車的來源基本分為兩種,一種是通過國家認可的投資公司、擔保公司、典當行里的車源,另一種是民間私人小貸公司里的車源。
②抵押車為啥不能過戶?
由于需要將車輛登記證作為質押物,故該類車輛無法辦理過戶手續(xù)。
舉例講,A把車子抵押給B,B借了點錢給他,到期之后A說:“我沒錢。”雙手一攤,B沒有辦法了,只能把A的車子拿去低價處理來回點本了。
張三從B那里買的車子,簽的合同其實叫做“債權轉讓合同”。說人話就是:車子給張三保管使用,然后A欠張三錢,和B就無關了。
根據《機動車登記規(guī)定》的第20條規(guī)定:機動車在抵押登記、質押備案期間,是不予辦理轉移登記的。也就是說:無論是哪一種抵押車,應該都是沒有辦法過戶。
③抵押車到底能不能買?
你可以想想看,一臺車有可能被同時抵押和質押的,甚至違法抵押了好幾次的,也就是說:債主是有好幾個的。另外的債主收不回債款,他是不也要想方設法來把車子拿走了?甚至還有一些膽大的黑心商家,車子賣完了,過了兩天偷回去,干嘛?再賣一遍。
所以說,抵押車上面一般都是被裝滿GPS模塊的,不知道哪天就不見了,要靠這些東西找回來的。
除非百分之百確定,車子只抵押了一手,綠本、行駛證、發(fā)票等材料都拿到手。
④抵押車買來被偷了咋處理?
可能很多同學會說報警啊!報警一般來說大概率不會立案的,為啥?真正的車主并不是你本人,從法條講,抵押車沒條件過戶,買抵押車實際上是債權的轉讓,之所以能花便宜一半的錢就買到豪車,是因為抵押車只是債權的轉讓,而不是車輛的買賣。
因此這種遭遇,實際上就是欠錢不還,專業(yè)術語叫做“經濟糾紛”,所以不是找警察,而是去法院打官司。
等于說:不能把車要回來,但可以把車錢要回來,如何要回錢?你只能打官司。
不過話又說回來,就算官司打贏了,原車主他說:“我真沒錢。”又是兩手一攤。
那法院只能把車子拍賣了,但獲得的錢也是要根據順序來清償的。
根據《民法典》第414條規(guī)定: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,拍賣、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,按抵押合同登記先后順序來進行清償。
你清楚自己是第幾手嗎?
總而言之一句話,買抵押車遭受的經濟損失只能去找賣車給你的人打官司、協商、扯皮、舉報……
所以,看完本章案例,你還考慮買抵押車嗎?
參考文獻
[1] 中國裁判文書網
[2] 機動車登記規(guī)定
[3]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